在神看, 一個人無論是偉大還是渺小, 他只要能夠聽神的話, 順服神的吩咐與託付, 能夠配合神的作工, 配合神的旨意、神的計劃, 達到讓神的旨意、神的計劃 得以暢通得以成就, 這樣的行為在神那兒 是值得神紀念的, 是配接受神祝福的, 是配接受神祝福的。 神寶愛這樣的人, 也珍惜人這樣的行為, 珍惜人對神的這份情、這份心, 這是神的態度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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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話:「閃電是從東方直照到西方,我的言語叫人難捨難離,也叫人難測,更叫人喜樂,猶如剛降生的嬰兒,人都歡喜快樂,慶賀我的來到,因著我的發聲,我要將人都帶到我的面前。從此我便正式進入人類之中,讓人都來朝拜我,因著我的榮耀的發出,也因著我口之言,讓人都來到我的面前,都看見閃電是從東方發出,而且我也降在了東方的『橄欖山』上,早已來在地上,不再是「猶太之子」,而是東方的閃電,因我早已復活,從人中間離開,又帶著榮耀顯在了人間,我是萬世以前人所敬拜的,也是萬世以前以色列人棄絕的『嬰兒』,更是當代的滿載榮耀的全能神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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