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行神的道不是在外表守規條,而是在你臨到這事的時候,首先你把它看成這是神擺佈的一個環境、神交給你的一個責任,神擺佈的一個環境、神交給你的一個責任,或者是神對你的一個託付,甚至這個事臨到的時候,你應把它看成是神對你的試煉。當這事臨到你的時候,你心裡得有一個標準,你得想這個事是從神來的,你應該怎麼做才能盡到責任,對神有忠心;怎麼做才能不觸怒神,不觸犯神的性情。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(續編)·怎樣認識神的性情與神作工要達到的果效》
神的話:「閃電是從東方直照到西方,我的言語叫人難捨難離,也叫人難測,更叫人喜樂,猶如剛降生的嬰兒,人都歡喜快樂,慶賀我的來到,因著我的發聲,我要將人都帶到我的面前。從此我便正式進入人類之中,讓人都來朝拜我,因著我的榮耀的發出,也因著我口之言,讓人都來到我的面前,都看見閃電是從東方發出,而且我也降在了東方的『橄欖山』上,早已來在地上,不再是「猶太之子」,而是東方的閃電,因我早已復活,從人中間離開,又帶著榮耀顯在了人間,我是萬世以前人所敬拜的,也是萬世以前以色列人棄絕的『嬰兒』,更是當代的滿載榮耀的全能神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