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律法時代神作工的目的與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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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耶和華向以色列人作的工在人類當中立下了神在地的發源地,也是他所存在的聖地,他以以色列人為他作工的範圍。起初他在以色列以外並沒有作,為了縮小工作範圍,他選擇了合適的人。以色列地是神造亞當、夏娃之地,耶和華取那地的塵土造的人,那地為耶和華在地作工的根據地,以色列民就是挪亞的後代,也是亞當的後代,是耶和華在地作工的奠基人。
神的話:「閃電是從東方直照到西方,我的言語叫人難捨難離,也叫人難測,更叫人喜樂,猶如剛降生的嬰兒,人都歡喜快樂,慶賀我的來到,因著我的發聲,我要將人都帶到我的面前。從此我便正式進入人類之中,讓人都來朝拜我,因著我的榮耀的發出,也因著我口之言,讓人都來到我的面前,都看見閃電是從東方發出,而且我也降在了東方的『橄欖山』上,早已來在地上,不再是「猶太之子」,而是東方的閃電,因我早已復活,從人中間離開,又帶著榮耀顯在了人間,我是萬世以前人所敬拜的,也是萬世以前以色列人棄絕的『嬰兒』,更是當代的滿載榮耀的全能神!」